在司法证明中,证据相互印证是认定案件事实的重要方式。很多人误以为印证只是几份说法、材料彼此吻合即可,殊不知这套规则背后,有着环环相扣的复杂逻辑。我们不妨借助《红楼梦》第五十八回“杏子阴假凤泣虚凰”的故事,阐释印证证明的内在法理。
一日,贾宝玉正要去探望林黛玉,行至沁芳桥附近,忽见山石那边火光升起,惊飞鸟雀,随即听见有人呵斥:“藕官,你要死,怎弄些纸钱进来烧?我回去回奶奶们去,仔细你的肉!”
宝玉走近一看,原来是园里唱戏的藕官在烧纸钱,便劝阻她不要再烧。这时,一个婆子恶狠狠地走来要拉藕官,口中说道:“我已经回了奶奶们了,奶奶气的了不得。”藕官唯恐受辱丢脸,便不肯去。
宝玉便替藕官遮掩,说她并未烧纸钱,是林黛玉吩咐她来烧烂字纸的。藕官亦顺着话说:“你很看真是纸钱了么?我烧的是林姑娘写坏了的字纸!”
藕官究竟在烧什么?故事里出现了三方主体,提供了完全对立的两套说辞。藕官烧的到底是纸钱,还是林黛玉写坏了的字纸?拥有上帝视角的读者虽一目了然,但小说世界中的人不知道。
倘若证据规则机械规定,三人之中,二人所言一致,则其证明力强于一人之言,那么,最终认定的“事实”便是:藕官在大观园里烧林黛玉写坏了的字纸。而读者知道,这一被证实了的“事实”并非客观真实。
由此可见,试图通过硬性规则统一划定证据证明力高低,以逼近客观真实,是行不通的。裁判者必须对证据进行独立判断:二人陈述能否形成有效印证?印证的可靠程度究竟如何?
若宝玉和藕官事先串通好了,即便两人的话能够相互印证,也不能证明两人说的就是事实。特别是这个故事里的事实,情节简单,缺少细节。没有细节上的印证,便无从检验印证本身的真伪。而现实生活中,某些犯罪事实可能客观上并没有什么细节,这也给印证带来天然困难。
所幸,故事中的三人是偶然撞上的,宝玉和藕官并没有事先通气的机会。此时,便须进一步考察宝玉、藕官、婆子三人之间的关系了。乍一看,宝玉是大观园里的公子哥,藕官是唱戏的小丫头,婆子不过是打杂的仆妇,三人之间并无明显亲疏之别。这样一来,宝玉既不可能提前与藕官串通,也无偏袒任何一方的必然动机。
但倘若对宝玉的性情有所了解,便可知即便没有事前沟通,他出于怜惜下人之心,仍极有可能主动袒护藕官。这说明,言词证据即便能够相互印证,也未必足以锁定客观真实。印证的证明力强弱,除表面信息一致外,还需综合考量多重因素,证人的品行、动机与可信度审查,其重要性正在于此。
言词证据相互印证,并不必然导出真相,但若利害关系对立或彼此不睦的二人,陈述却能彼此印证,那么,由此得出的结论便更接近于客观真实。
再往下看,宝玉的话中还留下一个可供追查的线索,他说藕官烧的是林黛玉写坏了的字纸。如此一来,言词证据之外又增添了书证的可能,只需查看那纸灰里未烧尽的残片究竟是不是字纸,便可见分晓。
小说中,婆子还真就找到了这个证据,她弯腰向纸灰中拣那不曾化尽的遗纸,拿在手里说:“你还嘴硬,有据有证在这里。我只和你厅上讲去!”
谁知宝玉立刻改口道:“你只管拿了那个回去。实告诉你,我昨夜做了个梦,梦见杏花神和我要一挂白钱,不可叫本房人烧,要叫一个生人替我烧了,我的病就好的快。所以我请了这白钱,巴巴儿的和林姑娘烦了他来,替我烧了祝赞,所以我今日才能起来。偏你看见了。我这会子又不好了,都是你冲了!你还要告他去。藕官,只管去,见了他们你就照依我这话说。”
婆子听后,忙丢下纸钱,赔笑央告宝玉道:“我原不知道,二爷若回了老太太,我这老婆子岂不完了?我如今回奶奶们去,就说是爷祭神,我看错了。”
宝玉这番话,巧妙避开了言词证据被书证攻破的漏洞。可见,书证未必天然比言词证据更具证明力,作为间接证据,它同样可以和不同内容的言词证据形成新的印证关系。
因此,说印证证明简单,简单在“印”字的本义,如同盖印,印文和印模须吻合一致。所谓印证,即两个或多个证据的信息内容一致或部分一致,或指向的方向一致。从证据类型来看,既包括言词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也包括言词证据与书证、物证、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等实物证据的印证,以及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印证。
而其复杂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证明对象并非普通生活事实,而是刑法所规定的构成要件事实。构成要件事实的内涵与边界,需依托罪状解释予以明确。这意味着,证据关联性的判断,在实务中往往转化为刑法解释问题,只有先通过法律解释锁定证明目标,才能判断证据是否具有关联价值。其二,证据合法性存在潜在风险。部分证据虽能形成表面印证,但印证关系的形成过程可能存在程序瑕疵。譬如,若由贾政主导取证,即便其初衷是整肃家风、管教子弟,也极可能采取体罚逼供等非法方式获取供述。其三,证据客观真实性难以把控。印证证据中,可能存在类似宝玉证言这般因动机、品行导致可信度存疑的情形,这就需要对证人的可信度进行审慎审查。判断此类证据的真实性,应尽可能通过亲历性复核核实证据来源与形成过程。
一桩大观园里的小小风波,恰恰道尽了印证证明的真谛。证据表面相合未必即是真相,唯有读懂人、看懂事、看清证据背后的来龙去脉,才能跳出机械判断的误区,真正还原事实本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