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本是救死扶伤的公共场所,却被两名不法分子视作盗窃“温床”。近日,经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从外省流窜至江苏医院住院部盗窃患者财物的孙某和赵某,被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
2025年4月,公安机关接到黄女士报警,称其因急性阑尾炎住院期间,放置于床旁的手提包及包内金项链等财物被盗。公安机关调查发现,同期该院还有多名住院患者的手机等物品失窃。通过调取监控、走访排查,警方迅速锁定孙某、赵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案发当日下午在外地某酒店将二人抓获,现场从赵某身上查获黄女士被盗的金项链。
经查,孙某、赵某均有盗窃犯罪前科,刑满释放后无正当职业。二人认为江苏经济发达、利于行窃,遂流窜至南京、镇江等地,将防范相对薄弱的医院住院部作为目标。作案过程中,孙某潜入病区趁患者休息时实施盗窃,赵某则驾驶车辆在外接应并转移财物。2025年4月25日至26日,二人在多家医院共窃得手机7部、金项链1条、女士包1个,经鉴定价值共计28824元。
2025年8月,润州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孙某、赵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