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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州检察 “三个+”擦亮案管窗口
2021-04-30 11:15: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作者:张玉军、汪辰

  近期,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切入点,紧紧把握案件管理工作的职能定位,紧盯规范司法、监督管理、阳光检务等重点,做好“三个加法”,擦亮案件管理这张检察服务窗口名片,推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持续走深走实。

  “线上”+“线下”无缝对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线上”由案管部门建立完善“南山蓝”阳光检律互动平台,围绕“最多跑一次”的便民目标,对已通过身份核查的律师,按需提供案件信息推送、预约阅卷等案件程序性服务,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推出“午休不休在线等”“先您一步主动询”等服务举措,不断加大工作平台值守力度、切实提升服务精度,累计为律师办理各项服务50余次,节约了律师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线下”探索制定《关于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诉讼权利的若干意见》《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实施办法》等工作指引,探索建立申请事项跟踪督办反馈制度,完善电子卷宗刻录等服务,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约束检察人员司法行为。

  “源头”+“标准”,案前盯紧“受理关”。案管部门主动对标社会各界的期盼,受案时秉承“严”“速”理念,围绕移送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材料是否齐备规范、涉案财物是否移送、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严格规范受理,对于出现案件推送、文书制作不规范情况的案件,及时整改20余件,把牢了案件“入口关”。确保受理质量。在案管大厅屏幕播放案件受理标准、受理流程等内容,扩大知悉范围,同时案管部门加强与侦查机关和本院业务部门的沟通及意见听取,今年已与公安机关交流意见10余次,协调解决案件移送问题10余次,保证案件不带病进入办理流程。案件录入人员快速建卡流转,受理后及时分配并告知承办人,实现了案件100%当日受理当日流转;案件流转至业务部门后,由案件承办人就受理信息再次核实,对受理信息填录情况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与案管部门数据员沟通,今年共处理填录问题5次,确保案件受理精准高效。

  “基础”+“延伸”相互补充,筑牢办案质量防火墙。坚持督促提醒承办人自查、部门负责人把关审查、每季度集中评查,从实体、程序等方面对案件办理予以评估检查,并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对案件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社会效果等情况进行客观评价。紧扣中心工作、法治热点和办案实际,组织开展不捕不诉以及改变移送机关定性案件的专项评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回应社会关切,同时依法及时公开法律文书82份,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

  编辑: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