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被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的取得,是我院开拓创新,不断进取,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所取得的成果。希望全体干警珍惜荣誉,戒骄戒躁,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当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排头兵,为建设“强富美高”的新江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大手牵小手 把爱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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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变普法课堂 反诈行动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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