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10日
在润州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鲍建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二〇二三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3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传承红色基因中筑牢理想信念,在忠诚履职中坚守法治信仰,各项检察工作持续向好,共获得“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奖”、“全省检察改革创新项目优秀奖”、“江苏智慧法治创新案例”等集体荣誉和个人表彰29项。
一、紧扣中心工作,护航发展大局
——牢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政治责任。依托全市邪教案件在我院集中管辖的优势,办理邪教案件15件63人。对武某某等11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依法提起公诉,组织全省首次邪教犯罪庭审观摩,最高检、省委政法委推广经验做法。严厉打击暴力犯罪,今年共起诉强奸、抢劫罪14件14人。聚焦“两卡行动”[1],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共办理相关案件64件90人。办理非法兑换外汇等新类型金融犯罪5件6人,妥善办理一件利用炒股软件诈骗江苏、山东等9省股民的网络诈骗案,挽回群众损失50余万元。依法办理利用未成年人为明星打榜而实施诈骗的案件11件,引导学生自觉抵制不良“饭圈”亚文化。
——扛起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法治责任。围绕市委“产业强市”一号战略和市检察院“镇合意•检先行”品牌建设,院领导带头办理了一件利用对敲手段向境外非法兑换港币2300万元的外汇“黄牛”案,同步启动行刑反向衔接机制[2],向人民银行通报案件并建议对涉案人员予以行政处罚,被《检察日报》等予以宣传。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3件124人,对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危害企业健康发展的77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全面推动企业合规[3],今年以来共办理合规案件4件,不起诉2件。
——落实守护青山绿水蓝天的监督责任。主动参与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运用无人机巡航等手段排查长江岸线环境污染线索,检察官牵头实地勘察10余次,督促、协同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受理案件线索15件,立案1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8件,追回涉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410余万元,督促职能部门拆除违法占用江滩建筑8095平方米。结合镇江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推动辖区内大运河文化遗产维护、保存、修缮的经验做法2次获新华社客户端宣传。
——担当反腐倡廉标本兼治的使命责任。加强与纪委监委的密切协作,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0件10人。依法对上级交办的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季友兵(正处级)挪用公款1400万元、受贿700余万元一案,省广电集团幸福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曹勇(正处级)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3.6亿元一案提起公诉。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向多名公职人员行贿的宋自力行贿案提起公诉。开展“一案双查”行动,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对案件赃款流向进行审查,从严打击下游洗钱犯罪。
二、践行司法为民,增进民生福祉
——持续深化平安润州建设。坚持“小案不小办”。依法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56人,起诉106人。全力打好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办理毒品案件6件10人,到学校、社区开展禁毒宣传6次。深度推进“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办理“涉黄涉非”案件14件35人。坚持治罪治理并重,办理一件涉案近千万元的医保诈骗案,对利用工伤保险骗保等问题跨省制发检察建议,敦促案发地相关部门完善工伤和医疗保险稽核工作机制,加强社保资金管理,该检察建议获评全省优秀检察建议。
——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紧盯“民有呼、检有为”目标,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公开听证、刑事和解、司法救助等制度,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受理刑事和解程序案件13件,促成和解11件。共接收来电来信来访175件。院领导包案化解了信访长达十余年的濮某某与某市级机关行政争议检察监督案,实现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4]。针对涉案困难群体,坚持“应救尽救”,共发放救助金46人56.65万元。在全市率先以会签文件的形式与妇联建立妇女权益保护合作工作机制,从线索移送、救助范围、救助方式等方面明确工作要求,加大妇女保护力度。
——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之路。树立“全程关爱”理念,持续深化“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等特色工作,实施“南山蓝”困境未成年人“6+X”护苗工程[5],已对240余名未成年人开展帮扶。与团区委合作实施“梦想小屋”、“爱心暑托班”关爱计划,帮助4名困境儿童改善居住环境,帮助20余个新业态、新就业家庭解决暑期儿童托管问题。“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8人,起诉21人。全面推行强制报告[6]和入职查询制度[7],督促相关单位强制报告3件,开展从业查询200余人次。全面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制发督促监护令11份,引导家长依法带娃。
三、深耕主责主业,维护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向“优”升级。把“依法少捕慎诉慎押”作为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具体工作要求,对无社会危险性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决定不起诉117人。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5件,监督撤案12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8件;纠正漏捕、漏诉31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刑事审判程序违法提出纠正意见25件次,提请抗诉2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6次。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以财产刑执行、社区矫正对象交付等领域为重点,监督和纠正各类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22件。
——民事检察向“强”推进。坚持能动司法,完善民事监督多元化格局,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率、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均为100%,位居全市前列。办理的2件涉职业放贷人的虚假诉讼案,向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均获采纳,其中1件已改判。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保障农民工、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1件,发出的支持仲裁书、支持起诉书均被采纳。
——行政检察向“实”突破。坚持对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双重监督”。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行政执行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行政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均为100%。办理的一件外地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权益保护案,向有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更新,平等保护残疾人群体合法权益,打通法律法规落地的“最后一公里”。该份检察建议及行政回复均被省依法治省办、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十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及回复。
——公益诉讼向“好”发展。扎实推进“六长出题”[8]工作。围绕辖区消防安全、噪声污染等6个问题开展实地走访30余次,发现线索50余条,制发检察建议36份,均获采纳,督促相关部门排查消除安全隐患50余处。践行以“我管”促“都管”理念,制发行政诉前检察建议62件,被建议单位整改率达100%。积极稳妥开展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督促主管部门加强对五卅演讲厅、嵇直故居的保护。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聘任“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106名,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
四、聚焦文化建设,引领创新发展
——以党建引领促进业务融合。做精首批全省十佳检察文化品牌“红润金山”,坚持“党建引领、特色发展”理念,以党建促队建,提拔4名优秀年轻干警充实到中层干部岗位,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热情。融党建理论成果被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的专著收录,经验做法三次获学习强国省平台、两次获市委组织部“镇江先锋”宣传推介。“南山蓝”法治教育基地[9]被评为全省首批检察官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实践基地,“南山蓝”民营企业法治教育点入选特色现场教学项目。代表委员、专家学者、企业家、社区工作者及广东、江西等地检察同仁400余人次先后前来视察调研。
——以护航民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将西津渡“救生会”的救生精神与检察文化相融合,因地制宜打造“津渡护航”护航民企文化品牌。院领导走访瑞祥集团、冬云数据、东南大学校友产业园等40余家企业,举行座谈会8场,及时梳理企业需求、建议50余条。“线上”依托“润州检察在线”微信公众号开通“检企心连心”绿色通道,定期推送涉企犯罪典型案例。走进镇江文广集团“法治时空直播间”,倾听企业诉求。“线下”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设护航民企直通车窗口,专人对接跟进企业需求,提高检察服务效能。
——以数字赋能助力市域治理现代化。为贯彻落实中发28号文[10]决策部署,我院聚焦“冰心玉壶”市域治理文化品牌建设,以数字赋能深化特殊群体系统治理,完善RNR智能互联监督模型[11],推动社矫工作从“精准管”迈向“精准矫”,该工作获镇江市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区委政法委出台制度性文件并在全区进行推广。探索研发特殊未成年人保护“6+X”检社一体化模型[12],通过大数据实现对未成年人保护全过程的可视、可控、可查、可纠,理论成果获2023年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论文、创新方案两项荣誉,我院获批成为“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会员单位,系全国基层检察院中首家。
五、坚持严管厚爱,锻造检察铁军
——旗帜鲜明讲政治、铸忠诚。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队伍建设首位,促进政治建设与检察业务建设深度融合。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区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41次。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与中国电信、新华网建立舆情监测协作机制,加强“两微一端”新媒体和各类传统媒体的阵地建设,意识形态阵地更加巩固,安全态势持续向好。
——行稳致远夯基础、提素能。突出实战实用导向,完善“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体系。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共办理各类案件133件。鼓励干警参加省、市院业务竞赛,在实战中拓展视野、增长才干,2名书记员在首届全省书记员技能竞赛中分获标兵、能手称号,2名干警在全市业务竞赛中取得佳绩,3项研究成果获2023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奖。
——驰而不息正检风、肃检纪。深化巩固主题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认真迎接镇江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回头看”和市检察院政治督察,补短板、强弱项,突出“立行立改”与“长期坚持”并重。狠抓“三个规定”[13]等纪律规定严格执行。采用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主题党日等形式系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江苏省检察机关“十条禁令”和“四项铁规”等文件,要求全院干警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自觉遵守廉洁从检各项规定,筑牢检察队伍的政治忠诚。
——持之以恒促公开、赢公信。始终铭记“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企业刑事合规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检察办案472人次。深化检务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布重大案情、案件程序性信息748件,利用门户网站、新媒体及时发布检察动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深入开展“护航现代化、建功新征程”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检察开放日30次,“讲百案”20场,“进千企”18次,“访万家”15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院干警,向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全面、不够充分、不够均衡,监督力度和质效均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能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要求,与“群众首肯”标准尚有差距,复合型、高层次人才还比较缺乏。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务实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二〇二四年工作安排
一是强化大局意识,为润州高质量发展体现更强担当。结合区委中心工作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确定“341”工作思路,即三“首”统领:把牢检察机关的首要政治属性、立足主城首善之区的角色定位、坚守群众首肯的根本标准;四个聚焦:聚焦政治统领、聚焦主责主业、聚焦品牌建设、聚焦自身建设;一个争创:以持续深化“南山蓝”融党建品牌建设为主线,奋力争创苏南一流主城区强院。
二是践行司法为民,为群众排忧解难提供更优服务。全力守护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持续加大对各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主动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充分履行检察职责,推出更多惠民生、暖民心的检察为民举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三是深耕主责主业,为维护公平正义展现更大作为。自觉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履职的基本价值追求,全面提升法律监督整体效能。充分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加强刑事诉讼全链条监督。聚焦合法权益保障,强化民事检察精准监督。加强对行政生效裁判、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促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检察公益诉讼的“精准性”和“规范性”,全面强化公共利益保护。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更强保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持续改进司法作风。深化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更好地实现数字赋能法律监督。充分运用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深化检务公开,扎实开展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活动,更加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推动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扬帆起航再出发。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精神,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润州加快建设现代化一流主城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润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1]“两卡行动”:为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多发态势,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国务院决定开展以打击、治理、惩戒开办贩卖“两卡”违法犯罪团伙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两卡”指广义上的电话卡和银行卡。
[2]行刑反向衔接机制:检察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反向衔接,是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共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
[3]企业合规: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的同时,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4]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检察机关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全面贯彻行政诉讼法确定的立法目的,在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加强调查核实,针对行政争议产生的基础事实和申请人在诉讼中的实质诉求,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多种途径,促进行政争议得到依法、公平、有效解决。
[5]“南山蓝”困境未成年人“6+X”护苗工程:围绕困境未成年人保护,打造以第一重“2+X”家庭式照管为基础,以第二重“2+X”技能型教育为重点,以第三重“2+X”社会化帮扶为托底的三重保护体系。
[6]强制报告: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未履行报告职责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入职查询: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向相关部门查询应聘者是否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可能危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记录,如果有相关行为记录,不得录用。
[8]“六长出题”:江苏检察机关 2023 年开展“六长出题”工作,由辖区党委书记、政府首长、人大主任、政协主席、政法委书记和检察长,六位“一把手”为当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出题”,由检察机关在一年内通过积极履职“答题”。
[9]“南山蓝”法治教育基地:镇江市润州区2022年“十大民生实事”项目,总面积700平方米,共分为序厅、党建领蓝、守卫青蓝、走向深蓝、检爱为蓝等五个展厅,以图文、动漫、视频、VR等形式,生动展现润州检察在“守护绿水青山、护航民营经济、助力市域治理”方面的检察实践。
[10]中发28号文:202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28号),突出强调,“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以“中共中央文件”专门印发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
[11]RNR智能互联监督模型:由社区矫正RNR智能互联检矫一体化和监狱行刑RNR智能互联检行一体化两个模型组成,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部门打通数据壁垒,以大数据、云监督的方式,形成由非监禁刑到监禁刑全覆盖的检察监督体系。
[12]特殊未成年人保护“6+X”检社一体化模型:未成年人保护“6+X”个别化社会支持体系履职(履约)保护模型与全过程嵌入式检察监督模型智慧融合的简称。社会支持系统具有个性化、项目化、责任制特征,检察监督系统具有溯源性、预防性、保护性特征。该模型通过实现检察与保护同步实施、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发挥了大数据技术在管理、统计分析、辅助决策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了对未成年人保护全过程的可视、可控、可查、可纠,更好地促进了检察工作模式的转型升级。
[13]“三个规定”:“三个规定”是关于严格防止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办案3个规定的合称。具体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