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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治报】一塑料袋钱,让采砂男子铤而走险
2024-02-29 09:32: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作者:张明、翁志娟

  为了一塑料袋的钱,男子张某铤而走险非法采砂。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采矿罪对张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月15日,江阴市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其赔偿非法采砂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费用约3.8万元,承担环境损害评估专家咨询费8000元。

  54岁的张某初中毕业后就跑船,2018年,他购买了一艘装载吨位1万吨的货船做生意。

  2022年5月初,张某开着货船从安徽来到长江池州段251号浮附近的码头等待装货,但因他的货船吨位较大,码头上的货很少,一连十几天张某都没能接到生意。5月19日深夜,张某正躺在床上为每个月5万余元的贷款愁得睡不着时,听见有人敲他的货船。张某赶紧爬起来看,发现一艘快艇偷偷摸摸地靠上了他的船,快艇上有4个人。经过一番交谈,张某得知对方想让他送一船江砂到95号浮附近,运费为每吨6.5元。

  同年5月20日凌晨1时左右,张某在小快艇的引导下将货船开至250号浮北岸水域。此时,采砂点已经有一艘货船停靠在那里。两条货船并排固定好后,张某从驾驶室看到那艘货船的船舱里伸出两根长约10米、直径大约70厘米的铁管,将吸砂泵打上来的江砂送进他的货船。张某发现这条货船实际就是一条隐形吸砂泵。两个小时左右,张某的货船就装上了7000余吨江砂。张某依照对方指示运到镇江的一个码头卸货时,被公安及有关执法部门查获。

  “我知道长江水域不允许非法采砂,我心里也害怕,不敢冒险,但是他们说关系都打点好了,绝对不会出事。就在我犹豫的时候,他们把一个装有1万块钱现金的塑料袋扔到我船上,我没能抵制住诱惑。”面对讯问,张某后悔万分。

  经估价,张某所载江砂每吨价值86元,总计价值60余万元。2023年10月11日,该案移送润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咨询,专家作出生态环境损害量化评估,张某的非法采砂活动损害长江池州段250号浮附近水域生态环境资源,造成水源涵养损失12935.19元,渔业资源损失25061元等。检察官对张某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张某退出违法所得1万元,自愿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约3.8万元,用于长江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

  编辑: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