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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信息化过程中的秘密安全问题亟待重视
2020-07-09 16:24: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焦惟奇

  检察机关信息化重点是应用网络及通信技术对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各类信息进行采集、储存、处理、分析和挖掘,以实现信息资源和基础设施共享与共用的过程。同时,检察信息化还涉及各种系统、各种应用和各种层次的使用人员,这些都给检察机关的保密工作带来了新的难点。保护检察机关信息化过程中的秘密安全问题亟待引起重视。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密工作认识。检察干警的保密意识强不强,部门的保密措施到不到位,关键取决于领导对保密工作的重视程度。检察机关领导首先必须自身高度重视对保密法规的学习理解,要熟知信息化建设中安全保密的规定,牢固树立“保密无小事”的思想,以身作则,起好表率作用。根据《保密法》和上级检察机关保密工作的要求,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保密机构及工作人员职责,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专人管理,及时研究和解决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检察保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做好保密工作。

  加强法规教育,夯实保密工作基础。检察机关必须紧密联系自身业务工作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保密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干警的保密素质。要分层次、有重点地抓好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既要学习国家保密法律法规,还要学习《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规范》等检察信息化工作指南;要经常组织各内设部门检察干警自查自纠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随着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深入推进,保密对象(如涉密计算机、涉密U盘等)已经扩大到了每一名干警,因此,在坚持对重点岗位和重点涉密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的同时,必须把保密教育的工作面扩大到全体干警,重点加强对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知识教育,使全体干警懂得用涉密计算机违规外联的严重危害性,自觉遵守保密纪律、规定。

  加强网络管理,提升保密工作质效。严把计算机及网络建设“进口”关。检察机关在计算机的选择和网络建设上,必须符合国家保密局规定,选择由国家保密机构认可的产品和资质认证的单位。加强计算机和网络系统管理。涉密计算机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严禁用处理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严禁“一机两用”。上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与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严格区分,专机专用。建立健全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涉密文件或材料的上网审查程序。严把上网关,做到涉密文件、信息、图片等不上网。实行个人上网密码制和网内信息传递等级制。根据干警的工作岗位、性质,设定个人权限,实现网上分类分层管理,使网内信息传递既便利工作,又符合保密管理规定。规范保密介质的使用和管理。建立有序领用、保管、归档、销毁等制度,谁领用、谁保管、谁负责。

  编辑: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