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之精神,全力做好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天然水域的生态保护工作,日前,润州区检察院联合辖区水上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和街道社区,共同举办“携手禁捕禁捞、保护生态环境”专项行动,号召相关单位以“凝聚工作合力、提升打击质效”为目标,重点加强违法线索摸排、发布禁捕禁捞专项公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深化衔接等具体工作。
连日来,润州区检察院联合相关单位向辖区居民、2000余家餐饮企业及13家菜市场内的水产经营户发出拒绝售卖长江水生生物倡议书,倡议不食用、不收购、不销售违法捕获的长江野生水生生物和长江天然渔业资源。检察干警深入到和平路街道下辖的两个渔业行政村,向1050户3162名渔民开展普法工作,结合近两年来发生在长江上的非法捕捞案件及相关处罚,以身边的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禁捕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同时,检察干警在现场接受法律咨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渔民合法权益。
同时,润州区检察院联合渔政监督大队共同对长江润扬大桥至丹徒姚大圩江段水域进行现场巡查,实地查看沿线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特别就非法捕捞等进行了详细了解。整个巡查行程来回超过一个小时,检察人员全程拍照,为今后开展长江公益保护工作准备了第一手资料。渔政监督大队相关人员在巡查结束时表示,润州区检察院主动出击、实地巡查的工作方式非常好,检察机关对于长江保护的相关问题非常专业,今后在工作中发现相关线索将及时与检察机关进行联系。
相关负责人指出,禁捕工作是一件大事、急事、难事和要事,润州区检察院将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开展一系列专项行动,积极作为,切实担负起“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政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