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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帮教模式
2020-05-09 09:22: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作者:焦惟奇

  当前,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犯罪已引起社会关切,而高危未成年人是极易走向犯罪的人群。做好犯罪临界预防,不仅能有效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更有助于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检察机关在司法实践中(以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为例)树立大数据思维、着眼全覆盖帮教、实施个别化矫正,诠释检察视野下临界预防帮教模式。

  树立大数据思维,依托信息化路径,精准预警。针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等高危未成年人“发现难、处置难、管理难”的问题,检察机关应联合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民政机关,借助各部门业务平台整合数据资源,建立由高危未成年人户籍、家庭成员、涉案情况等详细信息的数据库。对纳入数据库的人员,根据违法犯罪情况和个性特征,分为三级、二级和一级三个预警等级,开展个别化、差异性处置。

  着眼全覆盖帮教,依托社会化路径,精准帮教。争取支持,凝聚合力。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汇报辖区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现状,构建实施“大帮教”格局的《整合社会资源深化高危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工作意见》,建立由检察机关牵头主导,吸纳教育、公安、法院、人社、妇联及辖区街道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借助社会服务,引入专业力量。检察机关积极与教育、妇联、民政部门会商,引入公益组织提供相关专业服务,协调司法社工、律师、心理咨询师等社会专业力量发挥作用,对临界高危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等,提升帮教工作的精准度和专业化水平。

  实施个别化矫正,依托网格员资源,精准干预。实施嵌入式关注,发挥网格员作用。检察机关开展临界预防帮教,应融入政法委网格化建设,对未成年人实施“嵌入式”关注,引入网格员协助帮教。借助网格员对所在社区情况熟悉的优势,对帮教对象开展了解走访、跟踪监督、信息反馈等工作。融入检察元素,提升帮教实效。针对困境未成年人信息,在传统资金救助的基础上,强化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的深度和广度,探索多部门参与、救助方式多样化、救助帮扶一体化的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帮教模式。

  编辑: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