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检察邀您同行 我院召开代表委员联络座谈会
2018-05-25 15:33:00  来源:

524日下午,我院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围绕发挥检察职能融入全区高质量发展开门问计,并以“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营造优质法治营商环境”为主题,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10余名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座谈。润州区政协秘书长王寿从、润州区人大人事联络委主任杨飚参加活动。

座谈会上,王飞检察长围绕“五个始终”向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了我院今年以来的主要工作:一是始终坚定不移执行中央重大决定,全面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并取得实效;二是始终主动聚焦、融入和服务全区发展大局,为润州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强化服务非公经济责任担当、强化服务举措护航换届选举;三是始终坚持在依法办案中彰显公平正义,着力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统揽,扎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院对涉黑、涉恶罪名进行梳理,与区公安分局会签工作机制,逐一罪名明确证据标准,逐案介入引导侦查。依法重点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以润州检察在线微信公众号为载体,每月推出一期打击非法集资法治专题教育微信,帮助群众增强法制意识和指导防范对策,获得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政法委肯定。坚决强化诉讼检察监督,有力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构建“检校联动、社会支持、特殊关注”的工作体系。四是始终坚持在从严治检中增强素能,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五是始终坚持在接受监督中提升公信,树立检察良好形象。

与会的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院的工作予以了高度肯定,一致认为:近年来润州区检察院在服务大局上有思路,在法律监督中有加强,在改革创新中有亮点,在化解矛盾方面有成效,在司法为民上有作为,在接受监督严格自律上有原则。人大代表蔡新伟(镇江市金山珠宝有限公司总经理):

走进润州检察院,充分感受到了检察干警队伍良好的精神风貌,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凛然正气。近年来,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经济发展上做了很多工作,成效明显。特别是在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国家大政方针上结合辖区实际,创新工作机制,为社会稳定作出了检察贡献。今年润州检察院又集中精力开展的“打击非法集资”专题法治教育找准了服务群众的切入点,希望今后继续加强力量打击金融犯罪,保护群众的合法利益。人大代表丁长才(银山门古玩城总经理):近年来检察机关围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做了很多工作,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了很多贡献。希望今后进一步加强宣传,让企业家和群众更全面深入了解检察机关职能。希望能够定期召开非公经济界人士座谈会,听取需求和企业发展中法律方面的困惑,给予指导帮助。希望检察机关与学校加强联系,加大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力度。润州区人大人事联络委主任杨飚: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在服务大局上找准切入点、在保障经济发展上找准着力点、在主动接受监督加强自身建设上找准支撑点,连续7年来在全区效能测评中都名列前三名,用工作实绩展现了润州检察机关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做出了很好的贡献。希望人大代表今后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润州区政协秘书长王寿从:区检察院在政治建设上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永葆忠诚,坚持不懈抓好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业务建设上找准与区委中心工作、经济发展需求的结合点,在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上很有成效。在队伍建设方面,始终把能力建设作为重点,对干警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希望今后加强检察工作宣传力度,并更加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更好的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政协委员邵舜叶(江苏五洲对外劳务合作有限公司董事长):今天润州检察院专门围绕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召开座谈会,让我们民营企业家感受了关心和温暖,非常感动。希望今后检察机关能更多走近企业,适时为出国劳务工作者这特殊的人群开展法治教育。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加强民生检察这个工作理念,更好的群众服务。政协委员杜本军(福世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通过座谈和实地参访,深深感受到检察机关工作严谨规范、以人为本,特别是专门召开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专题座谈会,让我们民营企业很受感动。建议今后对非公经济和民营企业家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要重视宣传引导和规范,依法平等保护非公经济的司法规范要更加具体、更具可操作性。

围绕与会代表委员关切的“营造优质法治营商环境”议题,王飞检察长表示:“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将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主动适应非公经济发展需求,充分运用司法手段保障行业空间优化布局,正确处理办案和发展的关系;检察机关将始终依法维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精准服务,持续发力,为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他还从四个方面介绍了我院依法保障和服务非公经济的举措:一是强化服务企业的意识,与辖区内企业建立联系机制,积极提供法律方面的服务,净化投资环境;二是通过法律咨询、普法教育等多种形式,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为打击经济领域犯罪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打击与保护相结合,加强追赃力度,积极为被害人及被害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将犯罪带来的危害后果降至最低程度。四是重视《检察建议》的作用,帮助被害企业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座谈活动初步商定了非公企业人士与检察官联系制度,该制度将营造良好的环境,为非公经济的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编辑: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