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腊肉色泽诱人,但销售账号怎么没有公示相关许可证?”今年5月,陕西省旬阳市检察院在开展食药安全专项监督行动中,一条农家腊肉带货视频引起了检察官的警觉。
经调查,杨某夫妇为网红账号“杨某霞”的经营者。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的情况下,杨某夫妇长期通过电商平台销售腊肉等食品,且储存食品的环境脏乱。更令人担忧的是,辖区内多个探店类账号都未显著标注“广告”字样,还有部分账号标注的位置隐蔽,严重影响消费者知情权。
5月16日,旬阳市检察院向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制发检察建议书,直指“网红”账号无证经营、销售“三无”或假冒伪劣食品、广告标注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要求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市场监管部门立即行动。6月初,一场针对网络交易主体的集体约谈会紧急召开。会上,检察官以“直播带货与食品安全风险防范”为主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行政执法人员详细解读相关行业规范,督促网络直播营销者签署规范经营承诺书,并明确要求所有带货、探店视频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在显著位置标注“广告”字样。一场为期两个月的针对直播带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行动全面展开。
8月底,旬阳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开展“回头看”时,发现原本无证经营的“网红”销售账号已补办相关证件、“三无”食品已下架;探店短视频中,“广告”标识清晰醒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仅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还引入了网络交易智慧监管平台常态化监测技术,推动网络销售行为合法合规进行。
从一条短视频线索出发,到推动整个行业规范发展,旬阳市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促推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形成合力,让消费者在“云端”畅享美味更安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