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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开在高墙内的特殊庭审
2025-11-29 15:56:00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吴杨泽 王鹏翔

  “被告人陈某犯破坏监管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与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二年三个月零二十五天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日前,随着法槌的敲响,一场开在监狱的特殊庭审落下帷幕。

  2023年10月19日,陈某因犯强迫卖淫罪、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之后被送监狱服刑改造。2024年9月,陈某在服刑期间,因生产琐事,一时情绪激动将周某打成轻伤二级,涉嫌破坏监管秩序罪。

  因陈某在监狱犯罪,该案被移送至山西省太原西峪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经审查认为,该案系罪犯在劳动过程中因生产问题引发,具有典型意义,能够警示服刑人员、预防再次犯罪。该院与法院、监狱沟通协调,三方一致决定在监狱内公开审理此案,并组织部分服刑人员现场旁听。

  “你为什么要打他?”

  “因为生产琐事,并且是他先动的手,我只是出于自卫进行还手,没想到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

  “你认为你的行为错了吗?”

  “错了,我应该听从民警的安排,有问题及时找民警反映,不应该动手打人。”

  …………

  庭审现场,公诉人对陈某进行讯问,并出示了伤情鉴定、监控录像等证据,陈某对自己殴打周某的事实供认不讳。

  “你不遵守监规纪律,在服刑期间再一次实施犯罪行为,有没有想过后果?”面对公诉人的严肃追问,陈某低头沉默片刻后说:“我当时没控制住情绪,现在知道错了……”

  最终,法院当庭作出上述判决,陈某继续在原监狱服刑。

  编辑: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