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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温权利的来路及去处
2024-05-22 15:43:00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刘英团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张永和是一个“会讲故事的人”,他所主编的《人权之门》以“讲故事”的形式介绍世界人权的基本状况——从写在羊皮纸上充满“权利”与“自由”诉求的《大宪章》,到誓以“兄弟相待”的《世界人权宣言》,从“中国婚姻制度大革命的开端”到划时代的首部人权白皮书横空出世。其中,《人权之门》重点介绍中国的人权发展及现实状况,并特别从学术与制度层面介绍中国人权的社会实践状况及司法制度。

  人权,是指“个人或群体因作为人类,而应享有的权利”,被称为“伟大的名词”,更是“崇高的目标”。人权思想在东西方传统文化中有其必然的发展规律,体现出人类历史文化总体趋向的价值追求,即人权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尊重人、保护人、发展人,是崇尚人的生命、尊严和自由、平等。人之为人,并不仅仅在于吃饱、穿暖、直立行走。张永和等人认为,人作为社会的人,在具体实现人权的过程中,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同时实现所有人权。每个国家都必须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战略,确定人权发展的重点事项和先后次序,以便最终实现各类人权的全面发展。

  人权是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也是人的全面发展过程。作者在《人权之门》的“导论”中指出:“人类的历史,是一部不断争取自由、平等、尊严,不断为自身赢得权利的历史。人类的文明史,就是人权的发展史。”实现人权离不开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没有社会稳定,经济就得不到发展,人权就难以实现。实践证明,把人权普遍性原则和基本国情结合起来,通过借鉴国际人权发展的有益经验,我国探索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人权发展道路,不仅给中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福祉,也为世界人权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人权是法治的前提,法治是人权的保障。从法哲学上讲,人权首先是一种资格。从“人的解放”这一政治话语出发,“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从法理学上看,从对立与对抗转向既坚持原则又相互合作与沟通,西方人权经历了从近代的自由权本位向现代的社会权本位的转变,丰富和发展了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从历史上看,人权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重点。国家正通过深化改革,从制度层面入手,用政策与法律的力量,“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人权既包括公民权利、政治权利,也包括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既包括个人权利,又包括集体权利。中华民族曾经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典范,是世界民族之林的佼佼者,但是,内忧外患之下的中华民族走下历史的巅峰,政治动荡、经济凋敝,国际地位一度一落千丈,民族和人民遭受了沉重的苦难。从往日荣光走向衰败,究其原因是长期的封建专制制度和文化对作为社会历史主体的人民群众权利意识的压抑和扼杀。无保障的权利不是权利,期望个别“明君”和“清官”的力挽狂澜终究无法挽救中华民族的命运。对于仅有实体性的权利宣告而没有设定相应程序保障的法条或法律,是“没有牙齿的人权”。因为人权的历史,“基本上是奉行程序保障的历史”。

  人权答卷永远“在路上”。马里旦说:“人权的哲学基础是自然法”。不管哪种学说与流派,生命、自由、平等、发展、财产、尊严……人权的内涵与外延,都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变迁。人权强调以人为本,人是目的,不是手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考量一国人权的发展,不能以一种坐标系来评判。

  人权,看似抽象,却很形象;看似空洞,实则立体。正如张永和所言:“世界是以故事的形式向感知呈现自身的,只有故事里,那些原本僵死的脸谱、刻板的教条才能重新获得融贯的意义。”全方位地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政治承诺。不同于以往,不同于他国,中国的人权有更鲜明的特质,以及更沉甸甸的分量。一是中国梦的提出。中国梦是全体国人的“最大公约数”,最有感召力,也描摹了最清晰的人权共识。正如蔡名照所称:“中国梦形象概括、生动反映了中国人权事业的目标宗旨,为中国人权发展指明了方向,注入了新内涵、展现了新愿景,为人权行动计划实施提供了思想源泉和动力支撑。”二是“老虎”“苍蝇”一起打。从表面上看,“老虎”“苍蝇”一起打与人权不搭界,但实质上,“打虎”“拍蝇”的基本目标是保障公民的权利,如果任由“老虎”“苍蝇”滥用人民赋予他的权力,公民权利必然受到侵害。

  当然,人权教育不能仅仅是法学专业教育的一部分,而更应当是通识教育,需要更为博观的视野和更加综合的体系。《人权之门》以讲述西方和中国人权的故事为主要方式,介绍了世界人权的基本状况,更重点介绍了中国人权的发展及现实状况,包括革命根据地时期、新中国成立后四部宪法及其修正案中人权理念的变迁与法律制度保障、1991年至今中国政府公布的人权白皮书及两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并且特别从学术与制度层面介绍中国人权的社会实践状况及司法制度。

  《人权之门》让我们重温权利的来路与去处。人之为人,并不仅仅在于吃饱、穿暖。人作为社会的人,特别是作为国家公民的存在,必然还意味着他(她)能够在其中自由、平等并有尊严地生活,这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义。只有这样,人,才配得上作为人的存在。在定义人类的概念中,“人权”应该是最为贴切的一个。

  编辑: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