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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庄的事
2024-04-16 17:08:00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郑亮

  闫庄有群众上访告状。

  为了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县里要求我院派出工作组驻村解决。来闫庄之前,我对闫庄的事有所耳闻。村里的前任党支部书记被免职后,拒不交出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公章。非但如此,其租种村集体的一百多亩林场地多年,却没往村里交过一分钱。现在,村党支部、村委会想收回林场地面向群众重新发包,却被阻拦,工作无法进行,导致群众上访不断。乡党委政府派了两批人入村解决问题,都无功而返。

  对于我们的到来,群众虽然欢迎,但私下却议论着:检察院都来人了,不知问题能否得到解决……我听到后,感到了压力,心里沉甸甸的,像压了块石头。

  现任村党支部书记是一位女同志,姓刘,五十多岁,个不高,说话快言快语,声音响亮,是上一任村两委班子的妇女主任。我开门见山问她:“前任支书为什么不交林场地的租金?为什么阻挠重新发包?”

  刘支书很无奈:“他想向村里要钱。”

  “他欠着村里租金,有什么理由反过来向村里要钱?”我大为不解。

  “他说租金已全部垫支到村里工作事务上了,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垫支款用的是自己家里的钱,要求村里给他报销。”刘支书说。

  我似乎看到了问题的症结。

  第一次与前任村支书谈话,感觉别别扭扭的。他坐到椅子上,跷起二郎腿,脸扭向一边,不拿正眼看我们,一副满不在乎的神态。

  我问:“你叫啥名字?”

  他答:“我叫‘我’。”

  我正告他:“你是一名共产党员,要有共产党员的样子。现在是司法机关在调查处理问题,你要对法律负责,也要对自己负责。实事求是把事情讲清楚,是你眼下必须履行的义务。”

  见我动了肝火,他收敛了许多,反反复复就一句话:只要把垫支的钱还给他,就交出公章,不再租种林场地。临走,我们要求他下次来时,把所有的垫支手续全部带来。由于牵涉到党纪处理,我们请来乡纪委的同志共同开展工作。

  前任村支书带来的是用旧报纸包裹着的一堆支出条子,有用烟盒纸写的,有用小学生作业本纸写的,还有一个竟是用撕开的一角硬纸板写的,杂乱无章。

  当着前任村支书的面,我们分门别类进行整理。

  有一张支出条,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三夏放火值班,每人每天补助100元,共计2000元。

  我问:“三夏收麦,群众唯恐发生火灾,你们不但放火,还发补助,怎么回事?”

  他接过条子瞅了许久,尴尬地挤出一丝笑容,解释道:“写错了,写错了,把‘防’写成了‘放’。”

  我指着一摞整理出来的标有“红白事随礼”支出条子,问道:“这些条子合计数额不菲,送给谁了?为什么用村集体的钱支出?”

  他理直气壮:“全乡支书圈里的人,或是乡干部家里有红白事,都会通知村里,我能不去?我能空手去?礼尚往来,人之常情。”

  我问:“你家办过红白事没有?其他村的支书还有乡干部来随礼没有?”

  他回答:“办过,他们都过来随礼了。”

  我问:“你们家收到的礼金干啥用了?”

  他一脸不屑地回答:“我们家收到的礼金是我们家的收入,当然是我们家庭生活开支了。”

  我们一起来的同志把笔录做好,让他签名按指印。

  我们又和乡纪委的同志分成几个工作小组,分头调查核实前任村支书提供的其他支出条子。工作并非一帆风顺,经历了很多坎坷曲折。其间,有人往村委会院里扔了一封恐吓信,大意是:别再查了,再查下去,对你们不利。恐吓信的最后一句是:“谁的人头也不是铁汁灌成的。”

  群众听说了这事,善意地提醒我们:“你们要注意安全呀!”

  经过多日的努力,我们查清了全部事实,取得了扎实的证据。前任村支书提供的这些支出条子,一小部分属实,确实是为了村里工作支出了;大部分没有证据支持,纯属无中生有。我们把调查结果向院领导作了汇报,向乡领导作了反馈。

  应该是感觉到了我们一查到底的决心,前任村支书心虚了。他来到我们的驻地,交出村里的公章,规规矩矩地坐在我们面前一言不发。我们严肃地向他指出:“国家早就实行了村财乡管制度,要求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你坐收坐支村林场地租金,已构成严重违纪;拿集体的钱去随礼,‘换回’的礼金归自己,是变相侵占集体资产;提供无法查证的支出条子,扰乱调查工作开展,不但违纪,更违法。唯一正确的选择就是配合村里的工作,争取宽大处理。”

  在党纪国法面前,前任村支书最终缴清了林场地租金,配合现任班子对林场地进行重新发包,自愿接受纪法处理。

  即将回县城,刘支书说要代表群众请我们吃饭,我们对她说,村里经济还比较困难,好钢使到刀刃上,要多为群众办实事。

  回来的路上,微风轻拂,阳光正好。

  (作者单位: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