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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01-22 16:56:00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
 

 

润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114

在润州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鲍建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二〇二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5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共办理四大检察各类案件514件,各项工作在巩固中深化、在落实中发展。

一、勇担检察使命,筑牢政治忠诚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27次。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市检察院、区委及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30余次。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30余次,党组织书记上党课8次,院领导上党课8次,实现学习教育全员覆盖。

——守牢意识形态阵地。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反对和抵制西方宪政”“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观点,组织开展意识形态风险专题研判2次。健全网络舆情监测、研判与处置机制,清朗网络舆论空间,及时发布案件信息220条,妥善化解涉检涉诉舆情风险11处。加强正面宣传和正向引导,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报道115篇,1部原创MV获评中国微电影大典三等奖。规范检察人员网络行为,对在职、离退人员的个人微信、抖音、微博等自媒体账号进行全面排查,树立检察干警的良好网络形象。

——自觉接受各类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组织2名员额检察官向区人大常委会述职,接受政治体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拟不起诉、信访申诉等案件组织公开听证52次,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1、新闻发布会等活动10场,受众3700余人次。深化代表委员联络,联系各级代表委员16次,收集意见建议10余条,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视察高速公路桥下空间治理、劳动者薪酬保护等建议落实情况,相关做法获《检察日报》头版、最高检官微报道。

二、释放检察动能,护航中心大局

——全力维护平安稳定。批捕各类刑事犯罪71人,起诉341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起诉邪教犯罪11人,1份邪教案件态势分析报告获省委、市委专报录用。在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指导下建成全省检察机关首家教育转化工作室217人经教育转化认罪认罚,教转率81%,获全国政协社会法制委调研肯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化九类案件警情强制检索报告制度3,起诉抢劫、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4人。守护群众身边安全,起诉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137人。高效办结一起市委主要领导督办的涉宗教场所诈骗案件,督促追缴全部违法所得,个案做法获省检察院专刊推介。

——服务保障市场经济。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危害税收征管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3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起诉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11人,追赃挽损254万元。深入推进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4,聚焦涉企刑事挂案、违规查扣冻、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突出问题,监督公安机关依法撤案帮助15家企业松绑减负。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监督办理信用惩戒措施不当案件2件,帮助2家涉案企业及时修复信用,获央视《新闻联播》报道。

——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深化网络空间治理,起诉网络赌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13人。关注案件背后的行业风险,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件。推进殡葬领域专项治理,起诉一起私建200余座墓穴并出售牟利案,督促追缴赃款190万元,获中央政法委官微推介。规范医保基金使用,针对部分交通事故案件中医保基金被不当使用的问题,向市医保局制发检察建议、堵塞监管漏洞,入选省检察院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专刊。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筛查发现服刑人员违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线索15条,及时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追缴6万余元。

——主动融入反腐倡廉。强化监检衔接,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912人,经依法审查全部提起公诉。严查医疗、征地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起诉8人。依法办理窦某某、倪某某等人贪污拆迁补偿款案,坚决遏制利用职务便利虚报骗补;起诉一起社区医院系统性贪腐窝案,有力惩治靠医吃医。全面落实一案双查5,督促公安机关对起贪污贿赂犯罪下游洗钱犯罪立案侦查,彻查赃款流向,斩断黑钱漂白。

三、牢记检察初心,保障民生民利

——倾力守护群众安全。紧盯舌尖安全,对一起黑作坊制售假冒牛肉干案出庭支持公诉,于央视3·15专题报道。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6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聚焦违规销售处方药及禁售药等重点领域,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查处制假售假、非法添加、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突出问题5个。守护钱袋安全,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起诉21人。依法稳妥办理7·17缅北回流电信网络诈骗系列专案7起诉917人。

——助力建设生态主城。办理各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21件。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垃圾污染、黑臭水体、扬尘、噪声、异味等房前屋后8环境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7件,制发检察建议5件,推动解决某冷冻批发市场池塘污水直排、某养殖场异味扰民、某广场高音喇叭噪声污染等问题。针对废品回收站点垃圾堆积、耕地废旧地膜残留、恶劣天气漂浮物污染等现象,向属地街道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清理废旧地膜、塑料薄膜400余平方米,清运废弃堆积物9.5吨,切实改善区域人居环境。

——聚力呵护未成年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从严从快批捕、起诉性侵、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等涉未犯罪23人。对一名潜逃30年的强奸幼女案被告人提起公诉。贯彻惩治与挽救并重原则,对犯罪情节较重的未成年人依法起诉2人;对情节轻微、有悔罪表现的依法不起诉2人,对符合条件的罪错未成年人开展精准帮教,助其回归社会。坚持标本兼治,对发生过校园欺凌案件的学校进行跟踪回访,督促、指导相关学校健全在校生安全保障机制,经验做法获《法治日报》专题报道。原创性提出并牵头区教育局、团区委等部门打造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9,将法治教育延伸至网格,打通全流程护最后一公里。

——全力开展扶弱助困。积极参与欠薪治理,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3件,帮助农民工群体讨薪53万余元。重点加强两新群体权益保障,助力9名网络主播追回欠薪4.96万元。倾心守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起诉侵害老年人权益犯罪5人。针对部分养老机构存在的食品、消防安全隐患,推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护航老有颐养。保障残障人士合法权益,督促职能部门在商场、景区增设无障碍通道标识、专用停车位18处,护航出行无碍

四、强化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持续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提前介入刑事案件40件,制发侦查活动监督意见12份。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1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3件,监督收监1名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原判刑期十年以上罪犯。维护强制医疗执行秩序,提出整改意见、检察建议1件。加强刑事判决财产性判项执行监督,办理的李某、杨某某等人诈骗执行监督一案,监督法院将已追缴到位4年之久的440余万元案款及时发还给20名被害人;监督纠正错误终本101名罪犯依法获得7个月减刑;监督纠正对其中1名罪犯的100余万元超标的查封;监督纠正了对另2名罪犯的不当限高措施11

——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维护当事人合法民事权益,受理各类监督案件47件。维护审判权威,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的9件案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做实定分止争,实质性化解民事争议3起。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强化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件。加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5件。聚焦民间借贷、离婚析产等虚假诉讼高发领域,监督纠正假官司1件,帮助一名套路贷被害人追索名下唯一住房,保障基本生存权利,获《检察日报》头版报道。

——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强化府检联动,促进依法行政。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67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对审判程序违法和执行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4件。深化对市场监管等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2件,获全部采纳。牢固树立不刑不等于不罚、治罪与治理并重理念,规范开展不起诉案件的行刑反向衔接12,办理案件64件,向主管机关制发给予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55件,已回复50件全部采纳,办案质效全市领先。

——不断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1件,提出检察建议21件。倾力守护红色记忆,办理红色资源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案件5件。在五卅运动百年之际,推动职能部门投入专项资金300万元,对五卅演讲厅开展系统性修复,激活城市红色地标。开展铁路沿线周边环境安全隐患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2件,助力消除安全风险。针对某小区重大消防隐患久未消除问题,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以司法刚性推动消防设施全面整改,督促行业管理部门对同类问题开展同步整改,已惠及住户400余名。

五、锻造检察铁军,夯实发展根基

——突出示范引领。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新类型案件146件,人均办案24件,同比增长46.37%,办案总数全市领先。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院领导包案化解矛盾纠纷5起。注重将办案经验转化为实战教材,组织庭审示范、案例研讨22次,带动检察官队伍整体攻坚能力提升。1人受邀至省检察官学院向省内检察同仁作经验交流,1人在区委党校周末课堂向科级干部专题授课。班子成员带头开展调研,2项成果在省级学术会议获奖或交流,4个课题获市社科联立项,2项获奖,形成了以上率下、研学互促的良好氛围。

——提升专业素能。大力实施青蓝人才工程,分层分类举办专题实训、案例教学等32场次,累计培训干警700余人次。深化掘金行动·闪耀润检小课堂融培训品牌建设,编制检察微课17门。会同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联合打造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模式,统一办案理念,化解司法争议,工作成效获市、区两级组织部、政法委和市检察院肯定。完善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模式,创造性试行红蓝对抗13训练机制,以庭前模拟常态化倒逼提升出庭公诉专业化。3名干警入选省级检察人才库,5名干警在市级业务竞赛中取得佳绩,其中4名干警出战全市刑事检察业务竞赛决赛,获团体一等奖。

——深化从严治检。一体抓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孙庄成1] 管理,开展办案质效分析、流程监控、数据核查等活动15次,评查案件290件,做到每案必检14。完善办案职权清单,不起诉案件必经检委会集体审议,层层压实司法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15,全年记录报告重大事项38件。部署开展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等专项检查3次,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健全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组织全员警示教育活动5场次,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区检察院各项工作稳步向前,最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区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离不开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区监委、区法院配合与制约,也得益于各级党政机关、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不断深入,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还需进一步更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还要进一步完善思路和举措;二是适应更高水平的法治润州、平安润州建设需要,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仍有薄弱环节,以三个善于16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17仍有一定差距;三是队伍专业能力还不能完全适配人民群众法治新期待,履职素能还要进一步夯实,检察人员教育、管理、监督仍需常抓常严、坚持不懈。对此,我们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二〇二六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全面深化检察改革,高质效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做实三个善于,强化三个管理18,促进三个效果19有机统一,努力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法治担当上展现新作为。

一是以更高站位把牢政治方向。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把党的绝对领导具体地、实实在在地融入到履职办案全过程,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合互促,做到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

二是以更实举措保障发展大局。紧密围绕润州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积极投身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惩治经济金融领域犯罪,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为润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是以更深情怀守护美好生活。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心用情办好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持续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群体的司法保护,畅通群众信访渠道,规范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

四是以更大力度提升监督质效。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履职,在刑事领域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环节的监督,提升案件办理精度;在民事、行政领域着力强化对生效裁判、调解书及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在公益诉讼领域拓宽法定领域线索来源,更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与法治权威。

五是以更严标准抓好自身建设。坚持把素能建设作为长远之策,通过专业化培训与实战锻炼全面提升检察人员的法律素养和群众工作能力;坚持严管厚爱,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执行各项铁规禁令,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要求,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昂扬的斗志,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虚心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紧紧依靠全区人民,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润州新篇章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附件

 

《润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1]检察开放日:检察机关定期举办的公众开放活动,旨在增进社会公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

2]教育转化工作室:设置文化长廊、心理咨询室、案例墙等功能区,组建省、市教育转化专家为骨干的工作小组,旨在通过情感关怀、心理疏导和实际帮助,引导涉邪教人员脱离邪教思想,回归家庭和社会。

3九类案件警情强制检索报告制度: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时,应当对黑恶组织惯常实施的聚众斗殴、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开设赌场、故意毁坏财物犯罪等9类案件涉及的警情进行检索、查证、审查、研判,以便及时、全面发现涉黑涉恶及其他违法犯罪线索。

4]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20253月,最高检部署《检察机关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方案》,要求全国检察机关聚焦加强涉企刑事案件立案监督、强化涉企刑事案件强制措施监督、依法纠治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11项重点任务,积极融入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以法律监督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5一案双查20239月,国家监察委办公厅、最高检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在办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加强反洗钱协作配合的意见》。《意见》要求,各级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自觉把贪污贿赂犯罪中反洗钱工作置于维护国家安全大局中统筹把握,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既要有效调查上游贪污贿赂犯罪,又重视洗钱犯罪办理,贯彻贪污贿赂犯罪与洗钱罪一案双查机制,同步审查贪污贿赂犯罪的犯罪所得及收益的去向和转移过程。

6食药安全益路行20252月,最高检部署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以四个最严工作要求为指导,重点监督食品非法添加、食用农产品安全、互联网新业态食品药品安全、预制菜问题整治、特定场所餐饮安全、现制现售饮用水安全、茶产业保护、违规销售处方药及禁售药、医疗器械安全、社区医院及村镇卫生所违规经营等10个领域。

7“7·17”缅北回流电信网络诈骗系列专案:20237月起,公安部开展打击缅北涉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大批在境外窝点从事诈骗活动的人员被集中抓捕遣返回国或主动回国投案,形成涉案人员回流态势。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对回流的涉诈人员及时进行审查批捕和提起公诉。

8房前屋后20254月,江苏省攻坚办、江苏省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群众房前屋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攻坚的工作方案》,提出8项重点任务,涉及噪声、垃圾、黑臭水体、异味等4个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污染类型,涵盖工业、农业、交通、生活等与群众紧密相关的领域。

9]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社区(村)内无被审判机关判处有罪的青少年,无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但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

10]错误终本: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过程中,错误地裁定对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即在未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或被执行人实际存在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下,错误地认定无财产可供执行并终结程序,导致当事人权益无法实现。

11]限高措施:即限制高消费措施,是人民法院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实施的强制措施,旨在通过约束奢侈性消费行为促使其履行债务。该措施限制范围涵盖乘坐飞机、软卧、星级酒店消费、购买不动产、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九大类高消费行为。单位被限制时,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亦不得以单位财产进行上述消费。违反者将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12行刑反向衔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又称行刑双向衔接,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正向衔接和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反向衔接。根据《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的规定,行刑反向衔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及时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并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13红蓝对抗借鉴人民军队实战化演习对抗模式,润州区检察院参照人民军队红蓝对抗训练制度,结合本院刑事检察工作实际,制定《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官联席会议中实施红蓝对抗实训机制的办法》,通过模拟控辩对抗场景,由蓝军模拟律师辩护方,红军模拟出庭公诉方,以庭前模拟常态化倒逼公诉能力专业化。

14每案必检20252月,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强调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建立健全每案必检工作机制,对办理的每一个案件探索由不同主体、不同层级,采用不同形式、各有侧重的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方式,推动实现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常态化、规范化。

15三个规定三个规定旨在从司法机关外部、司法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具体包括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16三个善于最高检提出三个善于,主要是推动解决实践中存在的就案办案、机械司法问题,引导检察人员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高正确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一是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侧重于如何抓住案件中的主要矛盾,强调厘清主要争议点、务必做到以事实为根据,解决案件中的基础事实问题。二是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侧重于如何正确适用法律,强调全面理解、规范适用以法律为准绳三是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侧重于如何确保案件办理取得最佳效果,强调辩证分析、一体实现以公正为依归

17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20233月,最高检党组在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要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18三个管理最高检围绕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提出一体抓好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让检察工作回归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三个管理各有侧重。业务管理侧重宏观,突出分析研判、掌握动态、把握趋势、查找问题、研提对策、改进工作的功能。案件管理侧重中观,是对检察权依法规范公正高效廉洁运行的监督管理,着力解决履职办案中影响公正司法的问题。质量管理侧重微观,主要针对个案质量的微观管理、具体把控。三个管理相融互促、相辅相成、融合贯通、一体推进,构成检察管理的系统整体。

19三个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有机统一是检察机关必须秉持的重要理念之一,亦是对司法活动进行评价的重要标准。政治效果,要求检察机关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为国家大局服务,为社会发展护航,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行稳致远的根本前提。社会效果,是指法律监督结果要契合社会大众的朴素价值观,要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更多地体现出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将社会价值作为监督办案的重要参考依据。法律效果,意味着在遵从程序规范的同时应当使得监督结果符合实质正义。

  编辑: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