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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01-14 09:12:00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

 

润州区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2021113日在润州区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代理检察长  张东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最高检“落实、稳进、提升”工作总基调,围绕区委决策部署和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既抓疫情防控不放松、更抓检察履职不懈怠,各项工作稳中有进。 

一、敢于担当,在服务大局中贡献检察力量

坚持把讲政治、顾大局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第一要求,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法治保障。

——有力保障疫情防控。始终保持对涉疫犯罪“零容忍”,会同区公安分局、法院建立联动机制,相关案件均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力争当日受理当日捕、当日审查当日诉,释放依法严惩强烈信号,共批捕、起诉23人。办理的戴振飞销售不符合标准医用器材案,深挖涉案物资来源去向,推动专项整治,维护防控秩序。妥善办理疫情期间群众涉法涉诉诉求,引导群众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等途径,足不出户反映问题,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应用远程加密传递卷宗等举措,帮助福建、广东2名律师异地阅卷。在抗疫中守初心、担使命,武汉汉阳区检察院赠送111件防护服,为疫区同仁雪中送炭。组织干警760余人次参与基层联防联控,赠送共建单位回龙社区一批防疫物资,帮助解决社区农民蔬菜滞销问题。

——依法护航民企发展。坚持少捕慎诉司法理念和平等保护司法政策,因地制宜贯彻落实“六稳”“六保”战略。起诉侵害民企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9人,同比上升40%。坚持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对民企涉罪案件不批捕1人,不起诉1人,提出缓刑建议47人,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办理的徐某某盗窃电力案和黄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统筹考虑民企经营状况、群众就业和法定情节,提出缓刑意见。持续推进“暖企送法”专项工作,以助力民企复工复产为重点,赴月星九润家居广场等地走访调研,提出4项建议被职能部门纳入保障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牵头协调镇江城投集团西津渡管理公司等单位,及时处置“返还小微企业装修押金”等难题,助力企业顺利度过疫情难关。

——精准助力“三大攻坚战”。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极参与非法金融专项整治,起诉骗取贷款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犯罪1536人。办理了涉案金额6亿元的王晓刚等人骗取贷款案,检察建议获镇江市委书记马明龙批示肯定,被省检察院作为《领导参阅件》转发全省。构建生态环境刑事司法保护体系,开展“携手禁捕禁捞、保护生态环境”专项行动,起诉污染环境、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案件815人。组建工作专班巡江检查、深入渔业行政村普法,向2000余家餐饮企业、13家农贸市场水产经营户,送达拒卖长江水生生物倡议书。找准检察工作与扶贫工作结合点,主动走访拟救助当事人所在社区,牵头调查取证,3名因案致贫被害人发放救助金 2.6万元,促进精准扶贫落地落实。

二、聚焦办案,在维护稳定中发挥检察职能

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犯罪,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立足司法办案,积极参与意识形态反渗透、维护网络政治安全等行动,从严惩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稳妥办理中央政法委交办的传播政治谣言案1件,引导侦查机关补强证据,依法追加起诉偷越国(边)境罪。肩负好作为全市邪教案件集中管辖单位的职责,深入研究邪教组织架构,积极引导侦查,确保“案不漏人、人不漏罪”,全年依法批准逮捕邪教案件516人,提起公诉722人。依法从快批捕利用疫情宣扬迷信传播谣言的犯罪嫌疑人李俊兰,对其持有的邪教法轮功宣传资料获取途径、存放地点深挖彻查,并反映给公安机关网警部门和网信部门,凝聚打击合力。

——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发力。始终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集中业务骨干强化专业办案团队建设,以专克难、严格依法,确保“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全面完成“六清六结”①工作,有序推进收官之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办结上级交办的兴化周洪祥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7件涉黑涉恶案件,在检察环节依法追加罪名4项。办理的戴涛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精准区分“套路贷”与民间合法借贷,不予认定诈骗罪及31笔诈骗事实。着眼长效长治,牵头制定《关于建立健全严厉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违法犯罪沟通协调机制的意见》。聚焦“破网打伞”、“打财断血”,移送“保护伞”线索2条,黑恶犯罪线索17条。对涉黑涉恶财产逐案清理,冻结涉案资产780余万元,房产6处,汽车5辆。

——守护社会秩序安定平稳。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逮捕案件123205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09673人。突出打击严重危害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毒品犯罪1819人,提起公诉3539人。批准逮捕盗窃、抢劫、诈骗等侵犯群众财产安全的犯罪4973人,提起公诉107144人。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作用,与纪委监委加强配合,合力创造清正廉洁政务环境,起诉职务犯罪案件35人。办理的吴忠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挪用资金案,针对变更起诉的案件事实,主动商请监委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判,达成共识,提高了指控罪名的精准度和办案效果。

三、深耕主业,在司法为民中展现检察作为

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树立双赢多赢理念,优化监督方式方法,努力当好法治进步的引领者。

——刑事检察监督全面深入。落实客观公正义务,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当好犯罪的追诉者和无辜的保护者。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3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批捕8人、不起诉37人。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对有案不立、有罪未究和不当立案、越权管辖等问题,依法监督立案11人、监督撤案57人,纠正漏捕、漏诉7人,纠正审判违法2次。对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问题提出书面纠正意见8件次。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教育矫治等工作一体推进、质效持续提升,工作经验获市检察院编发简报全市推广。做细日常监督,纠正一起无锡锡山区法院判决生效后,未及时交付的执行案件。

——民事行政诉讼监督重点突出。积极争取辖区政法单位支持,形成联合发现、制裁和防范虚假诉讼的工作合力,破解线索整合、案件突破、分工配合、打击处理等难点和关键问题。今年已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发出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7件。持续推进“指标化监督”②工作,克服疫情影响,共查阅案卷200余件,针对发现的问题,发出5件类案执行检察建议,其中包含全市首例民事非诉执行监督类案检察建议。同时,夯实弱势群体维权支撑点,保护民生民利。今年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7件,均为弱势群体追索劳动报酬案,挽回经济损失37万元。

——公益诉讼检察扎实有效。坚持依法监督与支持配合并重,不追求起诉数量,尽量使用诉前程序解决问题,把依法监督的过程变成促进依法行政的过程,办理诉前程序案件26件,推动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如办理的占用小区消防通道案,针对占用小区消防通道违规停放机动车存在的安全隐患,发出检察建议获区住建部门支持,及时敦促物业公司整改。认真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在辖区两家大型农贸市场抽查30余户经营者的经营许可证、健康证、预包装食品的检验报告等情况,为老百姓的菜篮子安全提供保障。一年来,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件,民事公益诉讼立案8件,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

四、回应关切,在职能延伸中传递检察温度

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新形势,聚焦民生福祉,持之以恒做好为民实事。

——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作用,把认罪认罚从宽释法说理工作贯穿于各诉讼阶段,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教育转化以及社会矛盾化解落到实处,使该制度成为祛戾气、促和谐、护稳定的实用利器。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603人,认罪认罚适用率94.51 %,速裁程序适用率41.39%,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率96.14% ,法院采纳率99.79%,均列全市前列。速裁案件逐步采用远程视频方式批量式开庭,庭审效率显著提升。注重告知反悔后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降低犯罪嫌疑人反悔或判决后上诉的可能性,认罪认罚案件息诉服判率达 97.15%

——做优做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入落实最高检关于预防校园性侵的“一号检察建议” ④,主动与教育部门完善《加强新时代校园法治建设的意见》。院领导带头共18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为全区中小学生举办法治讲座20 场。牵头区团委、妇联、教育局等单位开展“青心护航——保障校园安全”专项活动,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和交通隐患排查整顿。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宽容不纵容。对发现的未成年在校生卖淫情况,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制发检察建议3份,联合执法部门对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摸排整治,关停整改2家。聚焦信息化、社会化和网格化路径,探索创新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工作,省、市检察院转发简报推广我院经验做法。

——积极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坚守为民初心,抓住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完善便民利民举措,传递检察温度。按照最高检“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院领导带头接访、包案化解,让当事人感到诉求有人理、事情有人办。今年对129件次来信来访,做好及时反馈、释法说理工作,实现到期回复率、答复率、办结答复率三个100%,诠释了“小信件”中承载的民生“大情怀”。在办案中换位思考,理解“当事人”感受,严控退回补充侦查,力争案件进入检察程序即一次性办结。深化刑事和解工作,对4件轻微刑事案件,引进全国金牌调解员参与矛盾化解,引导被告人悔过认错、赔偿损失,促成彼此达成和解。

五、政治引领,在管党治检中树立检察形象

抓党建带队建,抓规范强公信,抓监督严管理,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铸魂凝心聚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动作用,举办中心组学习13期,在“七一”等重要时间节点,院领导带头上专题党课2次,支部书记讲党课10余次,把讲政治的要求融入各项检察业务和每个司法办案环节。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清单,逐级签订责任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向“严紧硬”。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专项巡查和责任清单制度。

——围绕提能精兵固本培优。按照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要求,开展领导素能、岗位技能培训20余次,培训干警400多人次,实现轮训全员覆盖。加强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建设,以金山法学社为主阵地开展小课堂“融培训”活动,将检察

业务工作与教育培训工作相结合,促进“优秀检察人才、优秀办案团队、优秀典型案例”培育。深化“检察官教检察官”模式,发挥人才引领示范作用。紧扣省、市检察院全年重点任务项目,开展了20期小课堂“融培训”活动,有8期获“江苏检察机关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录用。以规范检察权运行为重点,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狠抓“三个规定”⑤落实,建立全院干警职工廉政档案,定期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规范涉案财物处理制度,随案移送、依规上缴,推动“案结财转物清”,全年处理出库涉案财物985.19515万元。

——自觉接受监督树立形象。牢固树立监督者更需监督的理念,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紧扣代表委员关切需求,开展“定制联络”,增强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亲历性和认同感。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通报暖企送法、刑事和解等重点工作。深化检务公开,依托掌上检察院,公开重大案件信息11条、生效法律文书356份。“润州检察在线”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资讯39期,获“学习强国”、“中央政法委长安剑”、“江苏检察在线”等媒体采用23期。

一年来,区检察院各项工作持续稳健发展,在当选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获全区效能测评优胜单位、区绩效考核十佳单位的基础上,又在司法办案、先进模范人物选树、检察理论研究中取得新进步。全国模范检察官秦彪先进事迹、四级高级检察官蒋晓轩为主要成员的“五老”普法团队爱心故事,获学习强国关注宣传。1篇调研文章获江苏省法学会2020年学术年会优秀论文一等奖,多名青年干警学术课题在市社科联评比中获奖。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区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院检察工作仍有不足之处:一是在服务保障润州高质量发展中,检察工作的作用、影响和贡献度不够突出;二是“四大检察”职能履行存在短板,法律监督的力度、效果与社会要求、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三是检察队伍素能提升有待加强,全面从严治检责任需要不断压实。为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区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持续聚焦“六稳”“六保”战略,为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主动作为,在保障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上不懈努力,在维护公共利益、助力安全生产、服务润州高质量发展积极作为,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紧密围绕上级部署,全力投身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切实抓好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提升能力素质等“四项任务”的有序推进。

二是依法履职尽责,积极助推润州市域治理现代化建设。

立足检察职能,加强办案攻坚,深化治理成效。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完善在刑事诉讼中履行主导责任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同类问题的精准监督,围绕公益保护提起更多“标准之诉”、“制度之诉”。关注民生热点,聚焦城市运行、养老托幼、校园安全等领域,通过检察建议、专项监督等形式,完善综合治理、行业监管,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三是展现检察作为,精准护航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紧扣“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增强润州检察“答卷”意识。聚焦长江十年禁捕禁捞、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及我区官塘创新社区建设等重大任务,积极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

当好法治参谋,提升润州检察贡献度和影响力。

四是深耕主责主业,全面履行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职责。恪守公平正义立场,促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各领域检察监督工作全面均衡发展,坚定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目标,宣传贯彻实施好民法典。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持续开拓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五是强化自身建设,倾力打造彰显润州风采的检察铁军。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守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塑造“明察秋毫、无私无畏”的职业品格。以核心能力、核心团队建设为重点,完善具有检察特点的教育培训机制。聚焦检察权运行中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大对司法办案重点岗位和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部署要求,更加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始终以奋斗者的姿态、以追梦人的毅力,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助力润州跑起来贡献检察力量!

 

 

 

 

 

 

 

 

附:《润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润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①“六清六结”: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于202048日主持召开全国扫黑办第9次主任会议,提出深入开展“六清”行动: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

②指标化监督:将法院民事执行活动划分为立案、查询调查、采取强制措施、财产变价等7个具体阶段,根据《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中关于民事执行各阶段的程序规范及工作要求,梳理出上述各阶段24项民事执行重点活动,归纳提炼执行监督54个监督要点,赋予不同分值,形成以诉讼阶段为划分基础、以诉讼活动为审查对象,以执法规范为评价内容、以分值评估为参考依据的三级指标化监督模型。

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④“一号检察建议”:201810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向教育部发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最高检[2018]1号)。因这是最高检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最高检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一号检察建议”。

⑤“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编辑: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