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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01-06 14:24:00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202014日在镇江市润州区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检察长  王 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和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区委决策部署和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紧紧围绕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十二字要求,一体化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检察公益诉讼均衡发展,勇于探索,担当作为,各项检察工作有了新发展。

 一、牢记初心使命,服务大局更加坚定自信

牢记新时代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相统一,努力服务润州高质量发展。

主动作为服务三大攻坚战。一是在检察环节依法妥善处理关乎社会稳定的各类案件,在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过程中,把追赃挽损和化解风险结合起来,提起公诉1629人,涉案金额31亿元,接待受害人、投资人15 130人,认真做好每个案件的释法说理工作。二是践行专业化监督和社会化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参与城乡环境保护与治理,2019年组织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专项检察监督,收集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线索8件,立案6件,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件。三是坚持把开展司法救助和服务脱贫攻坚结合起来,在办案中体现检察温度,全年向有关部门提出贫困识别建议6件,为符合条件的6起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申请救助金13万元。

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快办案节奏,提升打击效果。2019年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248人,起诉468人,所有案件均由院领导带领专业办案组办理。坚持“两必问”,深挖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及腐败线索,发现并向区扫黑办移送涉黑涉恶犯罪线索17条,保护伞线索 1条,向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4份,向区委政法委报送预防惩治黑恶势力犯罪专项调研报告。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及时选派3名政治素质高、综合能力强的党员干警担任基层社区法治书记,帮助基层“两委”开展法治建设。

积极助力社会综合治理。坚决落实最高检“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认真做好检察环节信访维稳工作,全年共办理各类信访案件107件,接待来访群众220 420 人,完成上级交办案件7件,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开展专题释法说理270余次,继续保持越级涉检信访零发生。认真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精神,安排院领导及11名女检察官担任辖区学校法治副校长,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防治校园性侵、欺凌专项行动。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开展社区矫正检查13次,努力预防和遏制重新犯罪。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利用国家宪法日、禁毒宣传周、全国土地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律宣传,全年共开展各类普法活动10余次,接受法律咨询1000 余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100 余份。

二、维护公平正义,打击犯罪更加高效有力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精准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将上级院打击邪教组织犯罪在润州集中管辖视为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安全的政治责任,自觉强化政治担当。全年批准逮捕该类案件55人,起诉6 19人,特别是依法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朱敏等14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被告人全部当庭认罪服判。此外,我们还依法打击各类利用网络散布谣言、危害政权稳定的犯罪活动,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担当作为。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充分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受理侦查机关提请逮捕案件179299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54580人,同比分别上升105.75 %25.53%。突出打击严重危害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毒品犯罪18人,提起公诉21人。批准逮捕盗窃、抢劫、诈骗等危害群众获得感的犯罪74人,提起公诉111人。突出打击扰乱公共秩序犯罪,批准逮捕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犯罪50人,提起公诉38人。注重准确打击新型犯罪,办理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罗正俊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准确适用法律,对21名被告提起公诉,并纠正漏捕法定刑应判三年以上犯罪嫌疑人3人。    

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继续加强与区监委、法院的工作配合,切实保证国家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的顺畅衔接,由专业办案组承担提前介入、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工作,确保所有案件处理程序公正实体准确。全年共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011人,经审查决定逮捕 89人,向法院提起公诉1010人,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66人。所诉案件被告人全部认罪,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秉持客观公正,履行监督更加全面准确

牢牢把握宪法定位,拓宽监督视野,整体联动、精准发力,努力营造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格局。

刑事诉讼监督对标新高度。坚实履行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职能,全年共提前介入重大案件17件,提出介入意见50多份。对立案不当的案件,监督撤案1件,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案件,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2756人。依法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反办案程序5件次,追加逮捕1116人,纠正漏诉1人,决定不起诉27人。全面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对审判活动程序不当情形发出检察建议1份,裁判适用法律不当提请抗诉1件。开展刑事执行监督工作,开展监视居住场所检查19次,纠正违法1次,对37名嫌疑人作出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3人,对无锡、京口法院交付执行违反法律规定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

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取得新进步。持续加强对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工作,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4件,监督纠正民事审判活动程序不当1件次,对民事裁判适用法律不当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积极支持弱势群体的权益诉求,办理支持农民工讨薪起诉案件1件,帮助9名农民工兄弟追讨欠薪6万元。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当事人虚假诉讼问题,受理虚假诉讼案件线索3件。联合区法院,与江苏大学法学院共同开展民事执行领域指标化监督课题专项研究,对近年来2380余件执行完结案件开展指标评估监督,提出相关检察建议10份,助力法院破解“执行难”,相关做法得到省市两院主要领导的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公益诉讼和行政执法监督检察工作打开新局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的重要论述,严格遵守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重点关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等领域,受理公益诉讼线索23件,立案8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8件,提出关于长江生态资源保护检察建议2份,与执法机关共同促进公益损害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同时认真摸排民事公益诉讼线索,对多起制售假药、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开展诉前调查,立案3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约谈了“饿了么”、“美团”等网络餐饮平台,督促规范网络商户经营行为,针对行政执法机关慢作为和不当作为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2件,及时阐明法律后果,得到相关行政部门的理解和支持

四、助推法治文明,实践改革更加精细规范

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检察工作发展的力量源泉,坚决贯彻落实司法改革各项部署,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根据上级院的统一部署,今年5月高效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工作,机构设置由原来的10个部门按专业化要求精减为8个部门,刑事案件办理实行“捕诉一体”化,倒逼检察官专业素能提升。进一步落实扁平化、去行政化要求,建立完善了13个办案组。5名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99件,均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面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配套建立了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2019年共评查案件608件,自觉接受当事人和律师监督,公开法律文书215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91条,真正实现放权与监督并重。

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今年修改实施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检察机关履行刑事诉讼职能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我院第一时间向区委、区人大进行汇报,并及时与公安、法院和司法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了案件批量移送、律师定期值班和量刑协商等工作机制。按照“从快不降低标准、从简不减损权利”的要求,对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依法从宽从简处理。2019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起公诉284344人,占同期起诉刑事案件总数的95.62%,按照量刑建议实质化的要求,提出量刑建议书364份,法院采纳率为95.6%,采纳率全市领先。该制度的实施,不仅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提高了诉讼效率,强化了人权保障,被告人服判比例也显著提高。

持续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坚持以“创新、融合、智能”理念为指导,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司法办案”,积极对接政法大数据平台,稳步推进信息资源的交换共享,形成大数据运用合力。全面贯彻全省网信工作要求,应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检务保障系统、绩效考核系统等智慧检务平台,实现办案过程全程留痕、办案流程全面监控、办案质量实时预警,案件办理网络警示提醒368次,机关办公实现自动化、智能化。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完成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检察办案中心的升级改造,满足了人民群众零距离沟通、即时互动、无障碍共享等新需求。成立了新媒体工作室,及时发布工作动态、重大部署和典型案例,全年共制作微信43期,发布各类信息760余条。

五、坚守尽职敬业,打造队伍更加务实严明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大力加强检察队伍政治、业务和作风建设,为检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检察工作的首要位置,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开展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方位组织实施,按时推进,真正把主题教育要求和检察工作实际相结合,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全年共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全院干警大会集中理论学习 40多次,开展重点课题专项调研3项。同时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积极支持保障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推动我院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以全面落实市检察院党组巡察意见反馈整改为契机,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通过警示教育,廉洁自律日常提醒等方式,教育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持续增强检察队伍履职能力。根据上级院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的要求。建立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微课堂、案例学习讨论等制度,深化与江苏大学法学院检校共建,搭建人才培养平台,开展全员业务培训,累计培训15400人次。同时高度重视青年干警综合素能提升,推行新进人员“综合部门全面锤炼,业务部门重点强化”的培养模式,重点提升干警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能力突出、能打胜仗的检察队伍。一年来,有16名干警分别被评为“江苏省政法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首届最美润州人物”,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检察调研论文20余篇。

继续加强内部监管督查。完善检察官联席会议、执法办案监督制约等制度,在全面落实司法办案“三个规定”的同时,严格执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坚决防止检察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采取网上和网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了检察办案风险防控,全年共利用统一业务应用平台制作电子卷宗1854册,接待律师128人次,提供阅卷光盘128份。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全年评查已办结案件147351卷,发出流程监控通报86次,发布办案期限预警提示5次,监督处置涉案款6464万元,案件评查相关工作经验被市检察院案管部门推介。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之下,认真落实人大对检察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先后组织4名员额检察官向区人大常委会述职,专题报告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4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视察检察工作,倾听民意、接受监督。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监督和关心下,2019年我院先后被评为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节水型单位、区绩效考核十佳单位,“润州检察在线”被评为镇江市优秀公益普法媒体,“指尖上的法治”检察工作品牌被市委政法委评为镇江市第四届优秀法治事件,办理的袁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典型案件”和“优秀案件”。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一是检察工作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融合不深,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检察环节的司法供给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有差距,办案质量和监督实效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检察人员短缺,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不足,检察队伍专业素养还需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不断努力,切实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检察院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充分转化运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主动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标准,主动迎接检察工作新挑战,主动落实深化司法改革新要求,在润州高质量发展的征程上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以更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持续推动检察职能与脱贫攻坚的深度融合,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着力保障“三大攻坚战”。加强民营经济司法保护,高度关注经济犯罪新动向,依法审慎办理各类经济案件。

二是以更大力度参与社会治理。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生活幸福感、社会安全感。

三是以更实举措强化检察监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持续拓宽监督领域、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刚性,不断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和环境的更高需求。

四是以更严标准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正风肃纪,使干警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持续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夯实润州检察科学发展的基础。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奋勇争先,奋力开创新时代润州检察工作的新局面。

  编辑:王艳